租席
有意申請清洪資深大律師辦事處的租席者,請將申請郵寄予清洪資深大律師。申請人須附上求職信、附有近照的個人履歷(相片僅作身分核實之用),亦可附上其他認為有需要的相關證明文件。請於信的封面註明「租席申請」
大律師實習
清洪資深大律師辦事處誠邀已取得、或正修讀法律專業證書,並有意於香港大律師界執業的人士申請大律師實習。實習大律師將與其實習指導大律師,及本大律師辦事處的其他成員緊密合作,並協助法律研究、擬備法律文件、案件準備及法庭工作。
實習申請人一般應於預計實習開始前約12 個月提出申請。
實習計劃
清洪資深大律師辦事處將向有意於香港大律師界執業的法律系學生提供為期兩星期的短期實習。大部分短期實習均於夏季進行。
短期實習讓實習生有機會親身觀摩執業大律師的工作,深入了解大律師界的生活與實務。在主管大律師安排下,短期實習生可旁聽法庭聆訊、旁聽會議(須先經客戶同意),以及進行有限度的法律研究或擬備法律文件。
所有大律師實習及短期實習申請均由實習委員會按候選人資歷擇優評核。獲甄選的候選人將獲邀出席面試。
實習及短期實習申請須致函實習委員會,並透過電郵遞交至:
pupillage@1jrc.com
申請人須附上求職信、學業成績單、附有近照的個人履歷(相片僅作身分核實之用),亦可附上其他認為有需要的相關證明文件。
夏季及冬季短期實習的截止申請日期分別為每年4月30日及10月30日。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申請截止日期
大律師實習
擬開始實習期的12個月前
實習計劃
夏季實習:5 月 31 日
冬季實習:10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