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成員

陳棋祐

大律師

資格與獎項

  • 張奧偉爵士獎學金得主
  • 英國劍橋大學法學碩士
  • 英國倫敦國王學院法學碩士(國際企業及金融法)(2027年畢業)
  • 香港城市大學文學碩士
  • 英國華威大學理學碩士
  • 香港大學工程學榮譽學士

執業概覽

陳大律師於執業前曾任職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偵緝督察,期間在嚴重及複雜罪案的調查方面累積了豐富的前線經驗。 陳大律師其後獲頒張奧偉爵士獎學金,該獎項頒予有意於大律師行業執業的最優秀候選人。陳大律師獲獎後離開警隊,開展其法律事業。在法律學習期間,他取得一級榮譽成績,名列同屆前茅,並獲頒科目獎及海外進修獎學金。他其後於英國劍橋大學攻讀法律,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專攻刑事司法、資訊法及返還法,並取得科目一級成績 ; 他亦是《劍橋國際法期刊》的編輯。 陳大律師其後獲海牙聯合國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ICTY)檢察官辦公室(OTP)甄選,協助處理種族滅絕罪及嚴重違反《1949年日內瓦公約》罪行的上訴工作。陳大律師之後師承清洪御用資深大律師,並加入前清洪御用資深大律師事務所,以刑事法律作為其主要執業範疇。他在刑事訴訟、監管執法及白領犯罪案件方面尤其具備經驗。陳大律師經常受聘於涉及執法及監管機構調查的案件中提供法律意見及代表客戶包括上市公司,相關機構包括警務處、廉政公署、入境事務處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陳大律師經常於客戶被調查的初期已獲委託,就法律問題及案件策略提供意見。他的執業範圍包括刑事審訊、上訴,以及限制令和沒收令相關事宜的訟辯工作。憑藉其過往執法經驗及專門刑事執業背景,陳大律師兼具執法機構調查的洞悉經驗、法律分析及審訊訟辯能力。 陳大律師於各級審訊法院出庭。他亦獲律政司委聘,以外判檢控大律師身份處理檢控案件。 他近期曾代表處理多宗備受傳媒關注的案件,包括: ∙ 一宗危險駕駛案件,案中受害人因傷勢嚴重而需要截肢,而客戶最終獲判社會服務令 (DCCC 63/2024)。 ∙ 為一名被指在警署內錄取女事主口供期間非禮該女事主的警務人員作出抗辯,最終獲判無罪並獲得訟費 (KCCC680/2026)。 ∙ 為客戶處理解除資產凍結,涉案資產價值近二千萬港元;該等資產因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15條作出的限制令而被凍結,案件涉及有關安排日本 AV 女優來港工作的指控(HCMP 1406/2025)。 ∙ 一宗涉及一間具規模的建築設計公司多項非法僱用工人的案件,儘管客戶被指曾在警誡下全面承認控罪,審訊後「表面證供不足」獲判無罪 (STCC 3275/2025) 。 ∙ 一宗涉及管有多項未成年色情物品的案件,審訊後獲判無罪 (DCCC980/2024)。 除執業外,陳大律師亦擔任香港城市大學兼任法律講師,向法學士及法律博士課程學生教授刑法。他亦曾為入境事務處人員提供刑事法律及刑事程序方面的培訓。

專業任命及會籍

  • 香港城市大學兼任法律講師 — 2024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