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成員
羅慶倫
大律師
- 法學碩士[仲裁及排解爭端] (LL.M.(Arb&DR)),香港大學 (2013)
- 法學專業證書 (P.C.LL.),香港城市大學 (2009)
- 法律博士 (J.D.),香港城市大學 (2008)
- 政治學文學士(國際關係) (B.A.),加拿大麥克馬斯特大學 (McMaster University) (2005)
執業概覽
羅慶倫大律師於 2010 年在香港獲認許為大律師。他維持廣泛的商業訴訟、監管法務及刑事辯護業務,經常代表上市公司、公司董事、股東、獲監管專業人士、總承建商及個人客戶,應對各級法院、法定審裁處及執法機構之訴訟與調查程序。 其商業及監管訴訟業務包括《證券及期貨條例》(SFO)訴訟、股東爭議以及證監會(SFC)之法定調查。在法規辯護方面,羅大律師頻繁代表總承建商及企業應對由勞工處及其他政府部門發起之職安健、環保及技術監管檢控。 在刑事辯護方面,羅大律師代表個人應對白領罪行及一般刑事案件。此外,他亦為本港數家大型餐飲及夜生活營運商就廣泛的法律及牌照事宜(包括酒牌局聆訊及法定上訴)提供法律意見及訴訟代表。
精選案件
金融監管
- • 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進行中之訴訟中,代表答辯人應對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第 214 條發起之法定程序(涉及公司失當行為指控、違反董事受託責任及取消董事資格令)。
- • 為面對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 / SFC)正式查詢及調查之公司董事、金融機構及獲監管人士提供法律意見,範疇涵蓋市場失當行為及法定披露責任。
- • 為上市公司、公司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就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合規事宜、企業管治及法定監管規定提供專業法律意見。
商業爭議及企業法律顧問
- • 代表創辦人、大股東、少數股東及公司董事處理由股東不公平損害呈請、董事局僵局、禁制令及違反董事受託責任引致之訴訟。
- • 為公司、業務擁有者及公司董事就商業合約、風險管理、企業管治及訴訟前爭議提供法律意見。
一般刑事辯護及白領罪行
- • 代表被控涉嫌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下「洗黑錢」罪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商業詐騙及串謀詐騙之個人客戶。
- • 處理刑事訴訟之全階段程序,於各級法院代表客戶進行保釋申請、審訊及上訴。
專業紀律審裁程序
- • 成功代表註冊獸醫應對香港獸醫管理局涉及專業疏忽指控之紀律處分程序。
- • 代表警務督察應對涉嫌違反紀律罪行之警隊內部紀律處分程序。
職業安全、環境保護及監管檢控
- • 代表總承建商處理由勞工處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發起之檢控,並於審訊後就定罪及判刑提供上訴訟辯。範疇涵蓋工地違規以至嚴重及致命工業意外;多次成功抗辯並取得無罪釋放(脫罪),有效保護客戶參與公共及私人工程項目之持續投標資格。
- • 代表總承建商應對由環境保護署(EPD)、機電工程署(EMSD)、食物環境衞生署(FEHD)及路政署發起之監管檢控及審訊後定罪/判刑上訴;成功抗辯並爭取無罪釋放,避免定罪對客戶商業投標能力造成負面影響。
牌照事宜、餐飲及夜生活
- • 為本港數家大型餐飲及夜生活營運商就廣泛的法律、牌照及營運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及訴訟代表。
- • 代表客戶出席酒牌局(LLB)處理具爭議性之新牌照申請、續牌及牌照條款修訂聆訊;並向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MSAB)就酒牌局之決定提出法定上訴。
- • 就法規合規事宜提供意見,並為面臨涉嫌違反法定牌照條件刑事檢控之營運商及持牌人提供辯護。
